2026年9月29日政策单文件精读_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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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
该征求意见稿对商标审查审理标准进行了多项重大调整,企业需高度关注。首先,新增动态标志商标的申请规范,企业若以动态视觉要素申请商标,须提交MP4格式视频、3至9帧静态图样及不超过500字的客观文字描述,且须说明使用方式,三者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次,针对恶意注册的认定标准更严,明确须同时满足“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双要件,审查时将综合考量企业经营范围、申请数量与频率是否与实际经营能力匹配,大量申请需特殊资质商品、抢注公共文化资源或历史文化名人名称等均被明确列为恶意情形。再次,禁用标志范围扩大,新增禁止与中国共产党名称、党旗党徽、重要理论成就及历史事件标志性要素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注册使用,并将“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修改为“违背公序良俗”。此外,商标异议法定期限由三个月调整为二个月。最后,大幅完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与监管制度,明确备案有效期三年、需办理延续,细化变更与注销备案流程,并新增专章规定代理机构勤勉尽责义务,未核查材料真实性、延误提交申请致权利丧失等情形将被追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通知,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并同步开展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以优化专家结构、扩充专家规模,支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及项目咨询评审。征集对象为符合条件且尚未入库或已在库需更新信息的专家,涵盖领域专家、财务专家和产业界专家三类。领域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国内外最新动态,具备评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能力,科研诚信良好且无失信惩戒记录;财务专家需熟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为具备科研经费审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产业界专家除满足领域专家条件外,还须为科技型上市公司、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技术总监、技术骨干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入库前,专家所在单位须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单位管理员账号,由单位管理员为专家创建账号,专家登录后填报个人信息,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至科技部。在库专家可参考指定网址进行信息更新。各单位应对拟推荐专家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诚信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专家应入尽入,今后可按流程常态推荐。专家申请入库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须于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就《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为配合2026年新修订《商标法》落地实施,起草《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该指南聚焦新法重点修改内容,细化动态标志商标申请与实质审查、禁用商标、颜色组合与声音商标非功能性审查、恶意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在先合法权益保护、中止审查、撤销注册商标及代理机构备案等规则。对商标申请人、代理机构、审查审理人员及市场主体有直接参考价值,有助于明确申请材料、审查标准与程序要求。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sg1@cnipa.gov.cn、传真010-68037822或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业管理处(邮编100055)提交具体意见,信封左下角需注明“商标审查审理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就《施行修订后的商标法相关业务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征求意见稿,为2027年1月1日施行的新《商标法》提供过渡规则,企业需重点关注新旧法衔接及新增业务规范。在法律适用上,遵循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2027年前申请但年后裁定的业务适用新法;年前已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及撤销申请,程序用新法、实体用旧法。新法首次允许动态标志申请商标,企业需提交MP4视频及3至9帧JPEG静态图样,且往往需提供经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证据,须在收到通知15日内提交。异议期限按公告日期划分,年前公告适用旧法、年后适用新法。此外,新法实施后,地级市以上商标管理部门将负责对连续三年不使用或沦为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开展调查并逐级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驰名商标确认也确立了逐级报请机制。在《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完成前,现行条例程序继续执行,但与新法抵触的除外。各界可在11月12日前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反馈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开展“十五五”重点专项相关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面向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行业协会等主体,征集“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四个重点专项的评审专家。征集领域涵盖前沿微纳电子、新型基础软件及生态、智能传感器与工业测量、智能工业软件。所推荐专家需政治素质好、科研诚信良好、身体健康,具备较高专业水平和科研实践经验,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负责技术研发的高管或核心技术骨干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每名专家填写不多于3个细分专业方向。推荐单位需严格审核把关,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表及信息确认表电子版与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对应专项邮箱。若专家尚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注册,推荐单位须于10月20日前组织完成系统注册和信息填报。
【福田区政务和数据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福田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就《福田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jghk@szft.gov.cn,并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适用于福田区行政区域内相关活动,明确了数据供给、授权管理、运营管理、监督管理等全流程规则,并鼓励在金融、科技、医疗、时尚、交通、教育等重点领域开展数据应用。办法对运营机构、平台合作方的准入条件、安全责任、收益分配等作出规定,并建立容错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相关企业、机构可借此机会反馈意见,以影响最终政策落地。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目标是到2030年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摸清、监管体制基本理顺、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保护督察有力有效,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规划覆盖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考古与文明历史研究、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文化公园、治理监管、教育科技人才、国际交流合作等,提出开展第二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第二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国家文化遗产资源大数据库,推动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实施“中国营造”重点计划、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提升工程、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国家文化公园挂牌保护等。组织保障方面,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2028年底、2030年底分别开展中期和总结评估;资金上统筹现有资金、拓展投入渠道,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文物古迹保护,探索保险机制和文物保护贷款贴息。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完善若干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完善若干货币政策工具的通知,旨在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经济平稳增长、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支持“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主要措施包括:一是下调抵押补充贷款(PSL)利率0.25个百分点,一年期利率从1.75%降至1.5%,激励政策性银行支持实体经济;二是扩大PSL支持领域,将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六张网”建设纳入支持范围,助力扩大有效投资;三是增加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额度从1.2万亿元增至1.4万亿元,支持比例从60%提高至100%,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四是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再贷款额度增加3000亿元,调增后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从4.35万亿元增至4.85万亿元,民营企业再贷款额度从1万亿元增至1.3万亿元,激励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央行将继续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物价走势和宏观调控需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引导调控好利率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于《深圳市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的说明】
本文件是深圳市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的说明,依据《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府规〔2026〕6号)制定,旨在稳定工业空间规模、强化区块线管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划定范围为深圳市域(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涵盖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及前海合作区。工业区块线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区块线是保障城市长远发展的核心载体,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二级区块线是稳定一定时期工业用地总规模的过渡线,未来可引导转型。全市基本规模270平方公里,实际划定规模270.64平方公里,其中一级区块线260.34平方公里(258个区块),二级区块线10.30平方公里(59个区块)。各区划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规模,并结合局部调整及跨区占补平衡动态维护。区块线内用地包括规划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产业发展预控用地及近期需保留工业用途的现状工业用地,规划科研用地在核算占比时可视为新型产业用地。本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按管理办法执行。
【关于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增强区域产业集聚竞争力的建议】
本政策旨在破解宝安区产业园区同质化竞争与租金过高等瓶颈,适用于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及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政策通过三大举措赋能企业:一是扩大创新型产业用房房源统筹,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质企业入驻,国企园区设置专精特新准入门槛以精准匹配产业定位;二是大力推广全市统一的产业空间参考租金,通过线上平台和线下公示消除信息差,并搭建沟通平台促成合理租金,同时鼓励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和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者给予租金支持以降低用房成本;三是明确全区20个重点片区差异化主导产业方向,引导产业错位协同集聚,并全面推进产业园区运营规范落地实施,开展园区运营水平评价以提升服务与空间承载力。企业可依据参考租金合理议价,并按指引申请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增资扩产租金补贴。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益广告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该文件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的政策,旨在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益广告高质量发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政策对各级广电部门、播出机构、网络视听平台及有意参与公益广告的企业、社会机构和个人均有指导与利好作用。文件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益广告创作播出,企业出资创作播出公益广告,可按规定适当标注企业名称或标识,但不得影响公益属性及出现具体商品推广信息。在资金扶持方面,广电部门将争取财政资金投入,采用政府采购、主题定制、揭榜挂帅等方式精准扶持重点题材,并鼓励地方对上级扶持项目及征集展播推荐作品配套奖补。各级广电播出机构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作播出,同时鼓励各类机构加大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可申报各类扶持项目并参加大赛,优秀作品可纳入重大活动推荐播出范围。此外,政策要求网络视听平台在首屏首页显著展示并主动推送公益广告,将投放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并定期公开,同时鼓励利用超高清等新技术优化创意,推动作品多渠道走出去,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和保险协同 做好内贸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本通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旨在深化商务与保险协同,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内贸险)作用,服务扩内需战略。文件适用于各省商务主管部门、金融监管局及财产保险公司,重点支持东部北京、江苏、福建、广东及宁波、深圳,中西部湖南、四川等省市先行探索。主要任务包括:鼓励保险机构依托共享企业名录拓展客户,推行产业链链式承保;针对新领域、中小主体创新差异化承保方案;强化政策性与商业保险协同,完善再保支持;发挥共保体作用,对芯片、算力、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大额授信探索共保方式;推动涉企公共信用数据向保险机构有序开放;强化风险防控,严防虚假贸易骗保;建立行业协同机制,共享欺诈风险线索;加强监管与宣传推广。组织保障方面,鼓励地方细化配套举措,支持有条件地区出台专项政策给予保费支持,并加强跟踪总结。文件未明确具体金额或时间节点,强调稳妥有序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深圳市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单位遵照实施。工业区块线是深圳市用于保障工业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布局的重要空间管控工具,旨在明确工业用地的边界与范围,防止工业用地被非工业用途侵占,确保制造业等实体经济有稳定的发展空间。该文件对全市各区、涉及工业用地规划与管理的政府部门以及需要在深圳布局工业项目的企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企业可依据该方案了解深圳市工业用地的空间分布与管控要求,合理规划选址与用地申请。文件附件包含方案说明及具体划定方案,详细规定了区块线的划定原则、范围及相关技术要求。原文未提及具体金额、补贴标准或申报截止日期。
【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4年出台《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5号),旨在规范和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资助工作,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文件明确了自愿资助、扶困济贫、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等原则,规定了资助人及受资助人范围、资助标准、资助方式和流程,并鼓励支持资助参保活动,加强监督管理。政策实施两年以来,参与社会资助的人数明显增长,有效提高了参保人待遇水平。2025年全省办理社会资助1.76万人,合计金额8332.29万元;2026年截至7月,办理1.67万人,合计金额8029.26万元。人均资助金额接近省定个人最高缴费档次(4800元),2025年人均资助额4741元,2026年人均资助额4762元。地区分布上,粤东西北地区参与人数多,茂名、湛江、揭阳居前三位。该政策解决了部分群众希望为父母多缴养老保险费或提高缴费标准的诉求,例如参保人按最高档次缴费后,可通过社会资助再缴4800元,年度合计最高缴费可达9600元,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下一步,广东省将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稳步提高参保人缴费水平和养老待遇。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物流分项)2025年度申报指南】
本指南面向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且从事商贸物流的法人企业,提供两类资金扶持。一是综合保税区仓库设施智慧化升级,要求2023年起投入使用且未获市级同类支持,实际投入超100万元,按10%一次性支持,单项目最高300万元,单企业每年最高600万元。二是标准制定及试点奖励,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湾区标准,分别最高奖励100万、50万、15万、10万和10万元;承担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申报主体须满足生产经营、人员社保及账务结算均在前海合作区,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扶持期间为2025年全年,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6日,企业需登录前海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线上提交申请表、承诺书、实际经营与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审核通过公示后拨付资金。
【南山区商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第十三批)初审受理工作的通知】
南山区商务局现开展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第十三批)初审受理工作,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申请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或事业部总部认定。企业需满足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且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基础条件。具体门槛按类别划分:地区总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且被授权管理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总部型机构实缴注册资本或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不低于100万美元;事业部总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且需在本市持续经营1年以上,上年度营收占母公司事业部营收比例不低于5%或绝对值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30日,企业需向南山区政府大楼A718提交一式两份胶装纸质材料及两刻录光盘电子版。初审与复审各承诺30个工作日办结。通过认定并获得证书的企业,方可依据相关政策申请跨国公司总部奖励资金。认定后需每年接受年度复查,合格后证书持续有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本通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旨在组织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和绿色工业园区的推荐及动态管理工作。申报主体为符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企业和园区,遵循“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需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具有引领作用。申报企业须为依法设立、正常经营的制造型企业(C类制造业),且已列入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面向中央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优先考虑机械、汽车、船舶、电子、轻工、纺织等行业;绿色工业园区要求为省级及以上园区,工业增加值占比超50%。近三年存在未正常经营、重大安全事故、垄断行为等情形者不得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自评价填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6年10月30日前通过平台报送推荐名单。工信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后发布最终名单。同时,对现有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开展动态管理,要求对照新评价要求填报动态管理表,不达标者将被移出名单。通知还要求各地完善梯度培育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宝安区2026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2026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资助项目申报通知,面向在宝安区实际经营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对其纳入区固定资产投资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项目给予资助。资助标准按年度技改投资额分档:150万至500万元部分资助5%,500万至3000万元部分资助8%,3000万至1亿元部分资助10%,1亿元以上部分,1亿元以下按10%、超出部分按5%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0万元。申报采取网上方式,通过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进行,网上预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正式申报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23日。不予支持的费用包括软件、办公设备、公共设施、非生产装修、运输工具、租用设备、研发设备、税款、超30%建安费及利息支出。项目按核准类简易程序审核,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同一企业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申报,若超出预算则按比例调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现开展第十三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及《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3〕8号)。申报对象为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设立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可申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或事业部总部。申报条件包括:地区总部需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被授权管理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服务业不低于5000万美元);总部型机构需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分支机构为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不低于100万美元),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事业部总部需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且在本市持续经营1年以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占母公司事业部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申报企业均需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30日,受理地点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1栋308,政策咨询电话0755-22100947。申报材料需按指引准备,初审通过后由区科创经服局报送市投资促进局复审,最终颁发《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证书》。认定不收取费用,年度复查合格后持续有效。
【关于2026年深圳技能大赛—光明区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精密3D打印成型设备操作)职业技能竞赛报名及赛事延期的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发布通知,将2026年深圳技能大赛光明区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中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精密3D打印成型设备操作)项目的报名及赛事安排延期。原报名截止时间由2026年9月28日延长至10月23日23:59;赛前培训由10月8日调整为10月24日,培训方式由线上改为线上与线下结合,线下培训地点为光明区凤凰街道尚智科技园1A栋光明科学城人才港;竞赛时间由10月11日调整为10月31日,竞赛地点不变,仍为光明区马田街道水库路将石工业区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石围校区)。参赛选手可联系竞赛执委会咨询,联系人李老师(1348089****)或吴工(0755-88210616)。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延长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期限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的工作安排,将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可登录指定系统(https://zjtx.miit.gov.cn/)进行填报。各评价工作机构需及时完成企业信息审核,其他相关工作要求保持不变。该通知适用于广东省内拟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充裕的申报时间,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2025年度深圳市生物医药行业药品检查化妆品安全专业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深圳市药品检查化妆品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2025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药品检查、化妆品安全专业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涉及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等资格,通过人员来自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圳市中深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医药行业协会等单位。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9:00至2026年10月10日18:00。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为深圳市药品检查化妆品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755-83799045,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24号2楼,邮编518000。附件列明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15人,涵盖药品检查与化妆品安全两个专业方向。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6年9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于2026年9月28日发布通知,公示2026年9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剧目共296部,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单位参考。其中电视剧48部,占比16.2%;网络剧248部,占比83.8%,网络剧内部包含中剧53部、短剧集12部、季播剧6部、互动剧1部、网络故事片176部。按题材划分,当代题材169部,占比57%;古代题材88部,占比29.8%;近代题材36部,占比12.2%;现代题材3部,占比1%。附件列明每部剧目的类别、节目名称、集数、题材、申报单位及备注,申报单位覆盖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四川、重庆、陕西、山东、河南、福建、湖南、湖北、安徽、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地影视文化公司。该通知为备案信息公示,未涉及资金拨付、审批条件或申报截止时间,企业可据此了解同期备案剧目规模、题材分布及同行申报情况。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粤科专项保”产品名单的公示(第一批,2026年)】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示2026年第一批“粤科专项保”产品名单,共列出104项保险产品,覆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阳光财产保险、华泰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国任财产保险、太平财产保险、鼎和财产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永安财产保险、申能财产保险等机构在粤分支机构。产品主要面向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生物医药、临床试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验证、卫星发射与在轨、汽车芯片、机器人、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储能系统等场景,提供研发费用损失、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临床试验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海外侵权责任、设备损失补偿、履约保证等保障。企业可根据自身研发、转化、生产、出海等风险需求,在名单内选择对应保险产品进行投保或对接。原文未明确具体保费、补贴金额、申报截止时间及办理流程,仅以名单形式公示可用产品范围。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粤科专项保”产品名单的公示(第一批,2026年)】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6年第一批“粤科专项保”产品名单的公示,旨在落实科技保险后奖补政策,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支持。该公示依据科技保险后奖补管理办法及征集通知开展,明确公布了首批入选的专项保险产品。对科技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可关注名单内的保险产品,结合自身研发、转化等环节的风险管理需求进行投保,并有望按规定享受科技保险后奖补政策支持。当前处于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名单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书面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企业可通过官方渠道查看附件中的具体产品名单,并联系省科技厅咨询相关事宜。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住保售〔2026〕077号)】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发布缙熙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面向符合条件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家庭及人才配售248套住房,其中两房户型194套(约68平方米)、三房户型54套(约89平方米)。申请家庭分为三个队列:第一队列为在册轮候家庭或经认定的领军人才;第二队列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深圳户籍,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单身需年满35周岁;第三队列要求申请人具有深圳户籍,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单身需年满30周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不限。特殊群体(优抚对象、残疾人)不受社保缴费时间限制。申请家庭需在深圳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转让记录,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网上认购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9:00至10月18日18:00,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提交申请。配售方式为集中认购、分队列摇号排序选房,第一队列优先,领军人才排首位。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二、三队列,房源选完即止。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将公示5个工作日,后续进行公证摇号、发布选房通告、选房及签约。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通告(住保售〔2026〕074号)】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景福花园项目人才住房配售通告,面向六类人才队列公开配售108套住房,包括三房常规户型92套、三房无障碍户型15套及四房常规户型1套。申请条件按人才层级分为六档:第一至第三队列分别面向国家级/地方级/后备级领军人才、海外A/B/C类高层次人才及鹏城优才卡持卡人等,不受家庭人口限制;第四队列面向区级高层次人才、博士或副高职称者,需本市户籍、社保累计满2年且家庭3人以上;第五、六队列面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资格者,需本市户籍、社保累计满3年,且家庭有3个以上未成年子女或人口数达4-5人并有2个未成年子女。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须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转让记录,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或购房补贴。认购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00至10月11日18:00,通过深圳市住建局网站线上提交申请。配售采用分队列摇号排序选房,依次按第一至第六队列进行。选房签约后,购房人不动产登记为安居型商品房,满10年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咨询电话:0755-86266999(景福花园项目)或0755-82197232(罗湖区住建局)。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通告(住保售〔2026〕075号)】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景福花园项目人才住房配售通告,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售31套房源,其中两房户型11套(建筑面积57.73-76.77平方米),三房户型20套(建筑面积90.7-91.99平方米)。申请家庭分为四个队列:第一队列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人才资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深户,社保累计3年以上,单身需年满35周岁;第二队列人才标准同第一队列,申请人深户且社保3年以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不限,单身需年满30周岁;第三队列要求全日制专科或中级以上职称等,申请人深户且社保3年以上,单身需年满30周岁;第四队列为家庭人口3人且认购三房户型。所有申请家庭需在深圳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转让记录,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认购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00至10月11日18:00,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线上申请。配售采用分队列公证摇号排序选房,高层次人才优先。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咨询电话:0755-86266999。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拟发放名单(龙岗区第六批)的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根据《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6年)》及《深圳市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指引》,对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中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法人企业注册地在龙岗区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第六批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为期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龙岗区商务局反映,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联系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海关大厦西座11楼1160室,联系人钱女士,联系电话0755-2868121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罗湖区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罗湖区黄金白银非法经营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公示,就《深圳市罗湖区黄金白银非法经营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至2026年10月15日。该办法旨在打击黄金白银非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防范涉众金融风险,维护水贝黄金珠宝产业健康发展。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条件、标准及程序,适用于罗湖区内明显低于市场价交易、无实物延期结算、托管租赁、变相金融操盘等脱离实体经营的行为。举报人可通过黄金珠宝企业风险预警系统专属二维码平台提交线索,需提供可查明的身份信息及有效线索。奖励标准为阶梯式:线索经甄别并启动初步调查奖励2000元;正式行政立案再奖2000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再奖2000元;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奖励10000元(扣减已发放的前三项)。同一行为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按同一奖励处理,多部门举报不重复奖励。办法还规定了不予奖励的情形及保密要求。公众可通过意见征集栏或电子邮件(lh_gxjzsk@szlh.gov.cn)反馈意见,需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龙岗区2026年“广东优品购暨深圳之约”汽车购新补贴活动拟发放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该公示由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发布,针对2026年“广东优品购暨深圳之约”汽车购新补贴活动,公示第二批拟发放补贴的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起1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名单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龙岗区商务局反映,个人异议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异议须加盖公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海关大厦西座11楼1160室,联系人钱女士,电话0755-2868121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可咨询。名单详情见附件PDF,链接为https://www.lg.gov.cn/attachment/1/1752/1752784/13002375.pdf。该公示对参与活动的购车者及相关单位具有直接参考意义,需在公示期内确认是否在列,如有问题及时提出异议。
【2025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服务中心分项第五批支持单位及项目公告】
该公告由福田区企业服务中心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经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决定对2025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服务中心分项第五批支持单位及项目予以支持。公告附有汇总表,列明具体支持单位及项目。此公告面向福田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及相关项目,旨在落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通过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区域金融产业升级。公告未明确具体支持金额及申报条件,相关细节需查阅附件汇总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关注后续资金拨付通知,并按指引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 ——“生物育种基础研究”青年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本通告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正式公布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生物育种基础研究”青年专项项目的指南。该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发布,面向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有意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需登录该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中查看详细指南内容。此专项项目聚焦生物育种基础研究领域,旨在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对于符合条件的青年科研人员而言,这是获取项目申报信息的重要官方渠道。通告未提及具体申请条件、资助金额或截止时间,这些细节均需在指南中查阅。依托单位应协助申请人及时获取指南,并按照系统要求完成后续申报流程。申请人需密切关注系统动态,确保不错过申报机会。
【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77-1)】
本通知由深圳市信城龙安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经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批准,开展缙熙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工作。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龙澜大道与悦兴路交汇处,本次供应房源共248套,其中两房户型194套(建筑面积约68平方米),三房户型54套(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配售均价为28205元/㎡(含装修价格1405元/㎡)。项目为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交付,已竣工验收,购房手续完成后即可交付,但尚未完成初始产权登记,按预售模式签订预售合同。有意向的家庭可通过扫描附件二维码线上看房或电话预约线下看房。具体配售对象、房源安排、选房方式及程序等详见《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住保售〔2026〕077号)。咨询电话:项目0755-83138281(9:00-18:00),深圳市住房保障署0755-8863166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关于对安畅协安全技术(广东)有限公司等101家企业拟作出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处理的公告】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经核查,安畅协安全技术(广东)有限公司等101家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决定拟取消上述101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无法按企业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现以公告方式告知,具体企业名称、高企证书编号、拟取消资格年度及原因详见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消后,税务机关等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上述企业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享受的税收优惠及奖补。相关企业如对决定有异议,有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说明和佐证材料提交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窗口,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关于对安畅协安全技术(广东)有限公司等101家企业拟作出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处理的公告】
本公告拟取消广东省内101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主要涉及五类违规情形。一是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部分企业将受让或购买的知识产权填报为自主研发,导致创新能力评价分数不达标或虚增研发费用致使比例不达标。二是核心指标不合规,部分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或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符合认定条件。三是未按规定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漏报的企业将被直接取消资格,此项占比最高。四是部分企业因经营异常,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情况。拟取消资格起始年度从2021年至2025年不等,企业自相应年度起不再具备高企资格。这警示企业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维持各项核心指标持续达标,并按时履行年报填报义务,避免因违规或疏忽被取消资格及追缴税收优惠。
【关于开展龙华区2026年市区联动实施特色优品补贴活动的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发布公告,依据国家、省、市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及《“深圳之约 畅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龙华区2026年市区联动实施特色优品补贴工作方案》,在龙华区开展广东优品购暨深圳之约促消费活动。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线上以京东平台上线活动之日为准,线下自9月30日开始,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受预算总额控制,补贴资格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补贴范围涵盖打印机、电风扇、个人护理电器、料理机、汽车配件、移动电源、智能开关、智能音响、按摩仪、灯具、电饭煲、电热水壶、电压力锅、动感单车、柜类、花洒、划船机、激光雕刻机、加湿器/除湿机、家用路由器、家用网络摄像头、键鼠设备、咖啡机、空气净化器、空气炸锅、跑步机、破壁机、取暖器、椭圆机、微波炉、卫浴五金、衣物护理机、椅类/沙发、音频设备、游戏主机、浴霸、镜头、云台、蒸烤箱、智能耳机、智能机器人(剔除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健身镜、智能晾衣架、智能门锁、足浴器、助听器等品类。补贴标准为按每件最终销售价格的10%予以补贴,上限不超过500元,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支付日期和开票日期须在活动时间内,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产品须为2级及以上。线上消费者在京东APP或微信京东购物小程序搜索“广东优品购”进入“深圳龙华”会场领取资格;线下消费者前往参与企业门店,登录“云闪付”APP进入“鹏城优惠券”活动页面,完成实名认证和资格核验后领取。本补贴与国家及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其他政府资金补贴活动不可重复享受,后续与上级补贴品类重复的需及时移除。第一批参加企业及品类详见附件。
【关于面向人才配售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74-3)】
深圳市罗湖区景福花园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售住房,共108套,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国威路与畔山路交汇处,由深圳市罗湖安居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房源包括三房常规户型92套(建筑面积97.66-115.32㎡)、三房无障碍户型15套(99.09-115.27㎡)和四房户型1套(121.08㎡),配售均价37267.64元/㎡(含装修单价1073.3元/㎡)。项目为装配式建筑,室内带装修交付,已竣工,购房手续完成后30日内交房。有意向的家庭可通过扫描附件二维码在线看房或预约现场看房,具体申请条件、材料、选房方式等详见同步发布的《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通告(住保售〔2026〕074号)》。咨询电话:景福花园项目0755-86266999,罗湖区住建局0755-8219723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关于面向人才配售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75-3)】
深圳市罗湖区景福花园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售住房,共31套,其中两房户型11套(建筑面积57.73-76.77平方米),三房户型20套(建筑面积90.7-91.99平方米)。项目配售均价为37267.64元/平方米(含装修单价1073.3元/平方米),住宅为装配式建筑,带装修交付,已竣工。有意向的家庭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看房或预约现场看房,具体申请条件、材料、选房方式等详见同步发布的《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通告(住保售〔2026〕075号)》。咨询电话为0755-86266999(景福花园项目)和0755-82197232(罗湖区住建局),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熔断体等领域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决定 (第二批)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2026年第18号公告,发布了熔断体等领域第二批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决定。本次指定涉及认证机构7家,覆盖熔断体、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车身反光标识、机动车安全玻璃等业务领域;指定实验室3家,覆盖电动工具和电焊机领域。各机构具体指定业务范围和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原文。该公告对相关企业选择认证机构和检测实验室具有直接指导意义,企业可根据自身产品类别联系对应机构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饼干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6版)》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饼干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6版)》,该细则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项政策主要面向从事饼干生产加工的企业及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旨在进一步规范饼干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统一审查标准,保障食品安全。对于饼干生产企业而言,需要关注新版细则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审查规定,并在2027年1月1日施行前,对照新规对自身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工艺流程及质量管控等环节进行自查与升级,以确保顺利通过生产许可审查或换证。相关企业应及时获取并研读细则原文,提前做好合规准备,避免因标准更新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饼干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6版)》的公告】
该公告发布了《饼干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6版)》,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原2005版细则同时废止。文件适用于饼干生产许可审查,涵盖酥性、韧性、发酵、曲奇、威化等13类饼干及饼干碎。企业需按产品工艺设置相应生产场所,车间划分为清洁、准清洁和一般作业区并有效分隔,物流和人流需防止交叉污染。设备方面需配备筛分、调粉、成型、烘烤、包装及异物检测等设施,自制蛋液须配备过滤及打蛋设备,严禁挤压破壳打蛋。工艺上需重点控制配料、熟制和异物等关键环节,严格按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易氧化原料需监测酸价和过氧化值。企业还需建立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产品留样、食品安全追溯、仓储管理、废弃物清理、微生物监控及虫害防控等制度,确保全过程合规并实现有效追溯。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4号(关于进口再生纸浆增加微生物关键指标检验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依据新版国家标准《再生纸浆》(GB/T 43393—2026)技术要求发布公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进口再生纸浆增加微生物关键指标检验要求。该要求适用于所有进口再生纸浆的检验检疫环节,进口企业、报关单位及境外供货方需确保产品符合新增指标。新增指标包括:细菌菌落总数不超过1.0×10^7 CFU/g,真菌菌落总数不超过1.0×10^7 CFU/g,且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均不应检出。企业应在2026年10月1日前完成供应链调整、供应商资质确认及检测流程对接,避免因微生物指标不达标导致货物退运或销毁。公告未涉及金额、补贴或豁免条款,仅明确检验标准与生效时间。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第140届广交会境内采购商申请指引的通知】
本通知由深圳市商务局发布,面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年营业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经营范围与广交会展区题材匹配的批发、零售连锁、电商、供应链等内贸或进口采购企业,且不可为当届参展企业。第140届广交会线下展分三期于2026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在广交会展馆举办,每期5天。境内采购商证分免费证和收费证,收费证每人每天300元,另收50元工本费,丢失补办200元/张且仅一次。企业按年营业额分级:5000万元为普通企业,3个收费名额;2亿元为VIP企业,6个名额(3免费3收费);10亿元或重点邀请名单内为重点VIP企业,10个名额(5免费5收费)。名额按人计算,单人办理多张收费证仅占1个名额,证件申请后不可撤销、付费不退。申请流程为企业填写申请表并附材料发送至深圳交易团受理邮箱(yaolan@szfetsc.com.cn),审核通过后获得邀请码,再登录广交会官网进行注册,上传盖章申请表、社保证明、身份证(需2026年10月15日年满18岁)、营业执照及证件照。办证平台预计9月下旬开放,10月10日截止第一期收费证申请,10月19日截止第二期,10月27日截止第三期,11月3日截止免费证申请;10月10日前申请可免费邮寄,之后需现场领取。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深圳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名单的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认定31家单位为2026年度深圳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包括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市场化服务机构等类型,覆盖全市各区。各网点需参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规范》(DB4403/T 608-2025),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检索查询、数据分析、业务咨询、公益培训等基础服务,并立足自身优势探索专业化增值服务,精准赋能创新创业主体。该名单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旨在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向专业化、精准化、全链条延伸。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决定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有效期5年。该措施适用于全市所有道路,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但存在例外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除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对违反规定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喇叭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本通告面向全市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及相关单位,明确了禁鸣的时间、范围、例外情形及违规处罚依据,未涉及具体罚款金额。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暂定1年,旨在通过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城乡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减轻新购首套住房家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支持对象为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包括存量贷款置换,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价格不超过150万元。经办银行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按90%、10%分担,省级及以下分担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自主确定。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均可经办。资金拨付采取预拨加结算方式,省级财政部门与经办银行省行建立省对省工作机制。经办银行负责资格审核,按月收息时自动扣除贴息金额,实现免申即享,并通过短信、APP消息告知借款人。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适时组织联合抽查,违规套取骗取贴息的收回资金,情节严重银行不得继续经办。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非法添加沃诺雷生及其系列衍生物、托拉塞米及其系列衍生物有毒有害认定意见及相关执法检验方法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文明确,食品中非法添加沃诺雷生、苏沃雷生等食欲素受体拮抗剂及其系列衍生物,以及托拉塞米及其系列衍生物,均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上述物质多见于宣称“助眠”或“减肥”功能的食品中。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总局同步制定了针对沃诺雷生等七种物质和托拉塞米杂质C的两个执法检验方法。检验检测机构可采用该方法对涉案食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可作为案件定性裁量和定罪量刑的参考。有毒有害认定意见可作为同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佐证材料,供司法机关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时参考。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严格排查产品配方,杜绝在普通食品或宣称特定功能食品中添加上述处方药成分及衍生物,避免触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
本方案为深圳市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用于明确全市各区工业用地的空间边界与规模,为工业用地规划、产业布局及空间管控提供依据。方案覆盖罗湖、盐田、南山、福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新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分别列明了各区域的基本规模与划定规模,全市划定规模合计约270.64平方公里。该方案对工业企业选址、产业园区规划、土地供应及政府空间治理具有直接指导意义,企业可据此了解所在区域工业用地的法定边界与可用规模。方案明确工业区块线不作为权属争议的依据,仅用于空间规划与用途管控。原文未提及具体实施时间、资金安排或申报流程,企业应结合后续配套政策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落实用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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