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日报 · 2026年06月18日
一杯咖啡满电出发·政策资讯日报
2026年6月18日 | 深圳/广东/国家政策速递
本期共收录 87 份政策文件,按9大主题分类整理。
🔬 产业科技(14条)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转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17823.html)转发给你们。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截至18:00),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工作。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8日
关于印发《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信管〔2026〕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商务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6月1日
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国信办通字〔20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公安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制定了《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网络安全标识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安全要求》(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TC260-PG-20265A),作为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标准依据,现一并转发给你们。
2.网络安全标识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安全要求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6月15日
关于印发《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https://www.miit.gov.cn/jgsj/waj/wjfb/art/2026/art_560972d39feb447e9187b9ee11b0654e.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8 10:54
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终端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广数字技术适老化产品和服务优秀成果,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数字生活和信息服务需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银龄数字关爱・智享湾区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2月
三、活动形式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建发2026年第8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形成消费新动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消费场景广阔、消费数据资源丰富优势,加快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促进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进千商万店,培育形成消费新增长点新动能,带动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迭代升级,开辟人工智能新产业新赛道,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
(一)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完善人工智能新产品研发机制,加快推出新一代人工智能手机、智能电脑、智能电视,推广智能家电、智能厨卫、智能照明等智能家居产品,推动消费电子产品和家居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培育智能穿戴消费市场,加强人工智能眼镜等新产品研发推广,重点打造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显示度高的消费场景。加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带动智能化车载终端消费,打造“人、车、家”全场景联动的智能产品生态。推动人工智能与脑机接口、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混合现实(MR)等技术融合,研发推出一批国际领先、消费潜力大的新产品。
(二)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支持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和场景自适应解决能力的人形机器人,带动四足、仿生机器人等机器人产品迭代升级。面向“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加快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人工智能生活助手等新型人工智能产品应用示范,提升情感陪伴、健康监测、移位助行、智慧家务等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各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现将《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推进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产业计量管理中的作用,促进评审专家资源共享,保障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征集、审查、批准并纳入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受委派承担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有关技术评审任务的人员。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6〕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3日
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提升服务业数智化、标准化、融合化、国际化水平,力争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1万亿元,加快建成优质高效的现代化服务业体系,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大力推动批零住餐业加快实现规模化品质化发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编》的通知
2026-06-18 14:48 来源:本网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水务局,广州、佛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管理,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编》,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指导。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16日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编》.pdf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2026年广东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大比武”活动的通知
粤市监标准〔2026〕2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促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建立具有广东特点、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持续擦亮广东标准和广东品牌,我局定于近期举办2026年广东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大比武”活动(以下简称“大比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标准领航赋能高质量发展——2026年广东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大比武”。
二、项目设置
设广东先进标准“大比武”和标准化综合技能“大比武”两个项目。
三、具体内容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6~2027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粤科函产字〔2026〕1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科技强省建设具体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新型机电一体化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机器人产业能级提升,以科技支撑我省机器人产业智能化、融合化、高端化发展。经前期调研和专家论证,我厅组织编制了《2026~2027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6年6月29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联系人:于寒,王龙
电话:020-83163385、83163484
2.意见反馈表
2026年6月18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广东省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8 14:49
各相关码号使用单位: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正),现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我局批准使用的广东省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广东省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通知 https://gdca.miit.gov.cn/zwgk/tzgg/art/2026/art_4fcead7aa84e4935993814269a759557.html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促进人工智能服务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促进人工智能服务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7日
深圳市宝安区促进人工智能服务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深圳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服务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等文件精神,发挥宝安区对深圳建设世界级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研发制造枢纽的支撑作用,培育算力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以核心芯片、存储产品、印制电路板、光模块、电源储能、散热产品、被动元器件及人工智能服务器整机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服务器全产业链规模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深圳制造业核心承载区定位,发挥宝安电子信息等产业优势,构建“优势引领、支柱提质、战略跃升、潜力拓局”梯度培育格局,以印制电路板为优势赛道,构筑全球领先的高端PCB全产业链集聚区;以电源储能与散热为支柱,打造引领未来的液冷散热与供电储能双增长极;以人工智能服务器整机为战略牵引,建成高端集聚的整机“制造-应用”全栈引擎;以核心芯片、存储、光模块及被动元器件为潜力增长极,培育自主可控的核心零部件产业基座。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征集量子技术产业应用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6月10日发布《关于征集量子技术产业应用需求的通知》,详情见省科技厅官方网站,网址:
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积极填报《量子技术产业应用需求征集表》,于6月21日将征集表(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报送至下列指定工作邮箱:
1.广东省科技厅:chenxh@gdcc.com.cn
2.深圳市科技创新局:ludan@sticmail.sz.gov.cn。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8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量子技术产业应用需求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关于2026年机器人补贴线上合作平台遴选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关于公开征集机器人补贴线上合作平台的通知》,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经企业申报、内部评审等环节,现将2026年机器人补贴线上合作平台遴选结果公布如下:
承办机构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深圳)商贸有限公司)。
各有关当事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署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755-89559919,电子邮箱:rjs@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
2026年6月17日
💰 补贴申报(14条)
2026年龙华区“免申即享”事项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我司对2026年龙华区“免申即享”事项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采购单位确认,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LHAZXDL-2026-00258(YHPM-2605LH034)
二、项目名称:2026年龙华区“免申即享”事项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四、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数联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政策咨询】技术改造项目咨询
关于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入申报金额与统计局固定资产报送金额是否可以不一致? 因我司统计局固定资产报送数据中涵盖了一些不符合技术改造补贴范围的设备,申报时是否可以自行剔除。剔除后申报金额与统计局报送金额不一致是否会被一票否决?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4〕12号)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更新类技术改造项目和智能化改造项目的专项申报条件要求“申报项目已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项目类别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且金额不低于项目审定总投资额”。
关于2026年度深圳市训力券申报补充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深圳市训力券申报补充材料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18:00。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8日
关于举办“脑启蓝海 创见未来”2026 AI脑机接口全球挑战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新质生产力,推动脑科学与脑机接口领域前沿技术攻关及产业化落地,由中国神经科学学会科技转化与创新工作委员会、深圳市脑科学学会、深圳市脑科学与脑机工程产业联盟、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蓝海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6 AI脑机接口全球挑战赛暨优脑聚创加速计划已于6月16日在深圳市脑科学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正式启动。
2025年由深圳市脑科学学会牵头打造的AI脑机接口大赛,在脑博会同期举办并收获了业界广泛认可。2026年AI脑机接口全球挑战赛赛事全面升级,本届赛事按照“全球遴选—深度孵化—投资赋能—资源落地一体化产业服务闭环:以赛事为抓手发掘优质科创项目和团队,依托优脑聚创|NeuroHub@ Accelerator垂直孵化平台开展全方位培育,配套专项投资基金提供资金支持,联动科创、临床、产业多方资源加速项目落地,真正实现选项目、育团队、投企业、促发展的全链路赋能。
本届2026 AI脑机接口全球挑战赛依托深圳强大的科研成果和产业转化能力、完备的供应链体系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独特区位优势,构建“全球招引、主动孵化、大赛选拔、投资推动”四位一体产业服务体系,全面打通产、学、研、医、资协同发展通路。本届大赛现面向全球科创主体公开征集优质项目。
一、 赛道设置
大赛聚焦底层前沿技术攻关与临床医疗、消费两大落地场景,共设置四大核心赛道,全面覆盖脑机接口产业全链条 :
关于深圳市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和复核拟推荐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深圳市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办公会审议等环节,现将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的665家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企业名单及272家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2)。
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实名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监督电话:83051495、82975802,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拟推荐企业名单
2.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拟推荐企业名单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6年6月17日
关于深圳市魔方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进入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的通知
深圳市魔方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向本中心提交了专精特新专板入板申请材料,根据《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业务规则》,经本中心核验,深圳市魔方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符合本中心入板要求,现同意进入本中心专精特新专板,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入板企业名称及代码如下:
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
2026年06月18日
序号 | 企业代码 | 企业名称 | 所属层级
1 | 990942 | 深圳市魔方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 培育层
2 | 990959 | 深圳市中达瑞和科技有限公司 | 培育层
3 | 990940 | 深圳市信飞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 规范层
南山区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二、三季度“流量券”广告服务商的通知
为保障流量券发放使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二、三季度符合条件的广告服务商承担流量券活动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商职责
(一)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虚构信息领券、流量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二)充分调动和利用企业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告商知晓率及参与度。
(三)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流量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流量券发放平稳有序。
(四)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流量券使用相关情况,包括流量券使用数据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审计,并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五)其他保障流量券正常使用的工作。
二、入选条件
宝安区2025年大力培育电商平台企业项目公示
公示时间:2026-06-18~2026-06-25
深圳市鹏峰奥星汽车有限公司
深圳大昌行兴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大兴大宝汽车有限公司
深圳市车易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深圳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宝安区2025年支持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项目(批零餐)公示
公示时间:2026-06-18~2026-06-25
深圳市泰和源电子有限公司
港兴源消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芯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高品雾美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晶浩通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火星河谷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速达实业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等五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能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扩大乡村消费的部署要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活跃线下消费,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加快补齐乡村地区绿色出行基础设施短板,推广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乡村出行新体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26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色、低碳、智能、安全——智行千县万镇,绿惠乡村万家
二、组织形式
(一)选取满足乡村地区使用需求、口碑好、质量可靠的新能源车型,有关车型目录在“新能源汽车下乡服务平台”公众号中动态更新。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政策,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乡村地区消费。
(二)深入推进汽车以旧换新进乡村。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中设置以旧换新专区,开展补贴政策宣介推广,提供旧车检测评估回收、补贴申请手续代办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优惠政策知晓度、覆盖面,便利乡村地区消费者参与享受补贴。对换购新能源汽车的乡村地区消费者,均可按政策要求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不受补贴资格数量限制。
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8 16:43 来源:电子信息司
为贯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526号)有关要求,经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6月25日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传真:010-68271654
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名单公示 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6/art_8d67e5cafa2c45c78169e6ecf77169eb.html
深圳市大鹏新区商务局关于2026年大鹏新区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遴选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商务局关于遴选餐饮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的通知》,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经企业申报、评审等遴选环节,现确定合作平台企业为成都光合信号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鹏新区商务局
2026年6月18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2026年度第一批深圳市训力券拟兑现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训力券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拟对4家服务机构申请的训力券兑现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和异议受理处室: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投诉和异议受理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
传 真:88101180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45室
邮 编:518035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8日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关于发布《罗湖区2026年中央资金申报指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部署,根据《深圳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6〕4号)等有关规定和市商务局有关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启动我区2026年度中央资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第一批)申报工作。
请按照深圳市2026年中央资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指南(罗湖区试点事项)(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并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
2026年6月18日
1.附件:深圳市2026年中央资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指南汇总(罗湖区试点事项).zip
🏠 住房保障(8条)
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48-7)
经批准,现决定启动宝荷欣苑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配售工作。现将本项目住房基本情况、配售价格、看房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配售价格
宝荷欣苑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荷润路8号(宝荷南路与沙荷路交会处),本批次配售安居型商品房房源915套,其中:两房户型房源138套,建筑面积约70.93㎡-72.15㎡;三房户型房源777套,建筑面积约86.95㎡-90.01㎡。
项目配售均价为17,54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毛坯房价格)。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未做精装修。本项目为现楼,交付使用时间为买受人购房手续办理完成(买受人向出卖人付清购房款)后4个月内。
(一)线上看房,本批次住房配售提供线上看房有意向的认购申请家庭可扫描本通告附件1的二维码在线看房。
(二)现场看房,有意向认购宝荷欣苑房源的家庭如需现场看房,须通过网上预约。网上预约流程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预约看房”提交预约申请。
看房家庭应当按照约定的看房时间前往项目现场看房,每个看房家庭最多安排2人到场参加看房。具体看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认购及选房
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49-1)
经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批准,现决定开展瑞璟公馆、邻里间家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配售工作。现将本批次住房基本情况、配售价格、看房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配售价格
(一)瑞璟公馆
瑞璟公馆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科达路(科达一路)与科先路(科达三路)交汇处西南侧,开发建设单位为中霸钟表电子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本次配售供应安居型商品房房源313套,其中:两房户型房源193套,建筑面积约69㎡;三房户型房源120套,建筑面积约89㎡。项目配售均价为22251.81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价格1391.81元/㎡)。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带装修交付,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前。
(二)邻里间家园
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与甲岸路交汇处,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翔源实业有限公司。本次配售供应安居型商品房房源12套,其中:两房户型房源2套,建筑面积约69平方米;三房户型房源10套,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项目配售均价为40418.51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价格1278.51元/㎡)。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精装修,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该项目目前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认购家庭在购房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交付所购住房。
本批次住房配售提供线上看房与线下实体看房,有意向的认购申请家庭可扫描本通告附件1的二维码在线看房或拨打项目咨询电话预约进行线下实体看房。
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50-5)
经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批准,现决定启动山樾湾花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配售工作。现将本批次住房基本情况、配售价格、看房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配售价格
山樾湾花园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0005号,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新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监管责任单位为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本项目剩余安居型商品房房源共1801套,4套作为样板房暂不销售,本次供应房源共1797套,其中:两房户型1182套,建筑面积约70㎡;三房户型615套(包含64套无障碍户型),建筑面积约90㎡。
项目配售均价为4264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交房装修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附件1),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前。
本批次住房配售提供线上看房与线下实体样板看房,有意向的认购申请家庭可扫描本通告附件2的二维码在线看房或拨打项目咨询电话预约进行线下实体看房。
三、认购及选房
关于本批次住房的配售对象、房源安排、选房方式、配售程序及其他提示,请查阅已发布的《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住保售〔2026〕050号)。
四、销售咨询电话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住保售〔2026〕049号)
《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49-1)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现就瑞璟公馆、邻里间家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配售对象、房源安排、选房方式、配售程序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第一队列:属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家庭且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或在本通告认购截止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且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人才证书虽不在有效期但期末评估合格)。
第二队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第三队列: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残疾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6年第十五批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果有关事项的通告
近期我局收到2026年第十五批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我局根据有关配租政策安排进行了审核,现将配租审查合格企业名单和配额、排位予以公示: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经审核,本次共计8家企业,8名申请人符合配租条件。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住房套数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在以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qh.sz.gov.cn/)。
三、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现场核对企业相关信息后,由企业选房人员参加选房,选房结合房源情况和企业对房源项目的意愿,现场抽签确定具体房源。
选房时间:2026年6月29日。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住保售〔2026〕050号)
《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50-5)已在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发布。现就山樾湾花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配售对象、房源安排、选房方式、配售程序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第一队列:属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家庭且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或在本通告认购截止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且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人才证书虽不在有效期但期末评估合格)。
第二队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第三队列: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残疾人。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配售公证摇号结果的通告(住保售〔2026〕041号批次)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通告(住保售〔2026〕041号)》,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于2026年6月18日上午开展了本批次住房配售公证摇号工作,产生了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现将公证摇号结果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1.认购住保售〔2026〕041号批次住房两房户型第一队列摇号结果
2.认购住保售〔2026〕041号批次住房两房户型第二队列摇号结果
3.认购住保售〔2026〕041号批次住房两房户型第三队列摇号结果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6月18日
认购住保售〔2026〕041号批次住房两房户型第二队列结果.pdf
认购住保售〔2026〕041号批次住房两房户型第三队列结果.pdf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示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享受住房安居服务的通告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于近期受理了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菁英人才计划”住房安居服务的申请。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罗湖区“菁英人才计划”住房安居服务申请指引》相关规定。经审核,菁英人才金楠、李鹏、邹琼、卢秦、李志林、邢永辉、姜明雷、刘俊杰、陈俊、孙彦龙、赖泽钿、吴肖肖、董丙旭13人符合“菁英人才计划”住房安居服务申请资格。申请人租住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住房的,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享受租房补贴的,租房补贴发放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人才住房与租房补贴二者不重复享受。
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
咨询投诉电话:0755-25650868。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6月18日
1.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住房安居服务申请情况公示表.xls
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住房安居服务申请情况公示表 | 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住房安居服务申请情况公示表 | 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住房安居服务申请情况公示表 | 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住房安居服务申请情况公示表 | 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住房安居服务申请情况公示表 | 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住房安居服务申请情况公示表 | 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金楠、李鹏等13人住房安居服务申请情况公示表
👤 人才职称(11条)
2026年第3批龙华区观湖街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第3批龙华区观湖街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观湖街道办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观湖街道办事处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联系人:柯小姐,联系电话:0755-28010289。
观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18日
2026年第6批龙华区观湖街道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第6批龙华区观湖街道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观湖街道办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观湖街道办事处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联系人:柯小姐,联系电话:0755-28010289。
观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18日
2026年第6批龙华区观湖街道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龙华政府在线 https://www.szlhq.gov.cn/xxgk/xwzx/tzgg/content/post_12850976.html
关于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动画拟扶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及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动画精品创作、奖励激励项目的通知》(粤广电宣〔2026〕11号)有关要求,经前期通知征集,地市局初核推荐,省局集中评审。共评选产生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精品创作电视动画拟扶持项目31个,现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期满不再接收相关情况反映。
联系人:刘帅,联系电话:020-61292205,电子邮箱:gdj_lius@gd.gov.cn。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6月18日
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动画拟扶持项目
目录 | 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动画拟扶持项目
目录 | 2026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动画拟扶持项目
宝安区2026年第三批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培养资助公示
公示时间:2026-06-18~2026-06-25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宝安区区级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及杰出人才、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追加奖励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的公示公告(2026年第六批)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及政策过渡期方案,现对宝安区区级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及杰出人才、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追加奖励补贴拟发放人员的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二、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补贴受理、审核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宝安人才园1楼人才服务专区;投诉电话:36654321。)
公示内容仅提供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反馈,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在公示后将继续对拟发放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及其他相关情况审查,如受访人员未按时提交相关调查材料或未通过调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视情形予以延后发放或不予发放,是否发放以最终审核处理结果为准。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6月18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高技能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人社规〔2021〕9号,见附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鹏城工匠”是指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具有工匠精神、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凡在深圳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且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1日,下同)取得以下业绩之一的高技能人才,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一)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
(三)获“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深圳市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2026年第三批次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按规定公示第三批次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如有异议,可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号楼4A,联系电话:0755-2543830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核实确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
2026年6月18日
1.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2026年第三批次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pdf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就业创业补贴信息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就业创业补贴信息公示已公示,详见附件。
2026年第2批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名单公示.xls
2026年第2批龙华区民治街道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名单公示(社保补贴).xls
2026年第2批龙华区民治街道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名单公示(岗位补贴).xls
2026年第2批龙华区民治街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名单公示.xls
2026年第2批龙华区民治街道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名单公示.xls
2026年第2批龙华区民治街道就业见习补贴名单公示.xls
2026年第2批龙华区民治街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名单公示.xls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2025年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第四批次补贴名单的公示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开展了2025年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审核,本批次有1家承训机构共2个标段符合补贴申领条件(见附件),现将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6室,投诉电话:0755-28436978。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6月18日
· 深圳市龙岗区2025年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第四批次补贴公示名单.xls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撤销2022年“深龙英才”续聘人才认定称号的通报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经营管理类深龙英才任期考核评价办法》(深龙工信〔2022〕19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深龙英才”续聘人才资格开展了复核工作。现对吴海军、郑永汉、邬娅玲、杨博宇、肖四清、袁良、聂宗树、洪志峰、庄腾飞、王智杰、刘兴权、张丹丹12人认定的“深龙英才”称号予以撤销,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人员信息通报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8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原深龙英才认定类别
1 | 吴海军 | 男 | 深圳市神舟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A
2 | 郑永汉 | 男 |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B
3 | 邬娅玲 | 女 | 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
4 | 杨博宇 | 男 | 广东华大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C
©️ 知识产权(4条)
关于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功能优化升级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将于近期进行功能优化升级,并同步落实最新业务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时间
2026年6月18日(周四)18:00至6月19日(周五)24:00。
升级期间,平台将暂停对外服务。请各申请人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妥善保管未提交的申请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
二、新增及优化功能
本次升级重点围绕登记流程优化、数据规范完善及用户体验提升,新增及优化以下功能:
(一)支持多主体联合登记
新增多主体联合登记功能。涉及多个主体共同享有数据知识产权的,申请人可在登记页面勾选“是否联合申请”为“是”,并点击“添加申请人”逐一补充各主体信息。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26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申报填表补充说明
2026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项目申报填表补充说明
注意:填表的大部分说明已在网上申请表单中以红色字体注明,本文档只针对申请表单中未注明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请各填报单位严格按要求录入。
对表五“知识产权汇总表”的补充说明
表五包括知识产权表、已用II类知识产权表两张表,现对表中部分数据项的录入格式要求如下:
“知识产权编号”的录入格式
知识产权表中知识产权编号录入格式为“IP_序号”。序号为100以下时为2位,如IP01、IP02;序号为100及以上时为3位,如IP100、IP101。录入时须从IP01开始,且每1项知识产权对应的编号必须严格按紧邻的顺序,如IP01、IP02、IP03...符合要求,如IP01、IP03、IP02...则不符合要求。
已用II类知识产权表中知识产权编号录入格式为“NIP_序号”。序号为100以下时为2位,如NIP01、NIP02;序号为100及以上时为3位,如NIP100、NIP101。录入时须从NIP01开始,且每1项知识产权对应的编号必须严格按紧邻的顺序,如NIP01、NIP02、NIP03...符合要求,如NIP01、NIP03、NIP02...则不符合要求。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2026年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开放时间
2026年6月22日9:00至2026年7月20日18:00。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
(二)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提升资助;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资助。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选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的通告
深知通告〔2026〕1号
为加强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范围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等院校、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具备良好的科学技术素养,工作态度严谨;
🌿 生态环境(4条)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 九部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本市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九部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人士可以在2026年7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2号天平大厦1620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hailj@sf.sz.gov.cn。
感谢对立法工作的支持!
1.《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九部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九部法规修正草案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意见的通告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6: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法典》作为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典,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切实落实《法典》相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来送审稿拟废止《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因该项立法情况紧急,且仅为废止事项,不涉及减损公民权利或增加公民义务,现拟按照有关规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6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11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hensj@sf.sz.gov.cn。
1.关于废止《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的说明
2.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工作的通知
深环〔2026〕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指导书〉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5〕105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和监管工作规范的通知》(粤环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工作,现就联网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在我市合法成立并依法通过计量认证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广东省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联网规范(修订)》的有关规定,在联网前向我局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基本信息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计量资格证书及附表(复印件1份);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深科创〔2025〕29号文同时废止。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18日
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修订版)
为抢抓全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加速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生态,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国内领先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集聚区,加快打造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按照《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案》《深圳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7年,在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AI芯片、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融合技术、多模态感知技术、高精度运动控制技术、灵巧操作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新增培育估值过百亿企业10家以上、营收超十亿企业20家以上,实现十亿级应用场景落地50个以上,关联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相关企业超过1200家。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矩阵,吸引更多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等加入,形成更完善的产业生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财政金融(18条)
2026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专题工作第二次会议拟审议资助名单公示
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现对2026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专题工作第二次会议拟审议资助名单进行公示。
凡对拟资助项目和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办提出投诉意见,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对投诉立即展开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88168125
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8167846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2026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专题工作第二次会议拟审议资助项目.xlsx
2026年南山区第三次产业资金专题工作会议拟审议区科技创新局资助名单公示
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现对报送2026年南山区第三次产业资金专题工作会议拟审议区科技创新局资助名单进行公示。
凡对拟资助项目和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办提出投诉意见,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对投诉立即展开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南山区产业资金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审议。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马先生;电话:88167846)
2026年南山区第三次产业资金专题工作会议拟审议资助项目(区科技创新局).xlsx
2026年南山区第三次产业资金专题工作会议拟审议资助名单公示
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现对报送2026年南山区第三次产业资金专题工作会议拟审议资助名单进行公示。
凡对拟资助项目和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办提出投诉意见,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对投诉立即展开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南山区产业资金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审议。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序号 | 资助单位名称 | 业务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拟资助金额(万元)
1 |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项目 | 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第三批) | 核准类 | 200
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原〔202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在资格有效年限内完成产品的生产、交付和投保(保单起保日期在2025年10月16日之后)的新材料生产制造企业可提出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保费发票金额)80%且不超过其保费补助资金额度的补贴申请。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与承保公司根据新材料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历史赔付率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保险费率和险种。
二、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企业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
财会〔2026〕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切实解决我国企业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26年6月4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一、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深圳市摩西顿实业有限公司《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市摩西顿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南联社区宝南路95号
法定代表人:曾金旺
经查,深圳市摩西顿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情形,我局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失稳退决字〔2026〕08050067号《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我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向你单位发放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共计人民币830.72元,大写捌佰叁拾元柒角贰分。现经核实你单位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核定有误,多领取2024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款项415.36元。我局于2026年4月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圳市企业稳岗返还资金退回告知书》,你单位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规程》第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退回我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深圳市申业科技有限公司《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市申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35-13号B栋101
法定代表人:朱振祥
经查,深圳市摩西顿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情形,我局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失稳退决字〔2026〕08050010号《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我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向你单位发放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共计人民币3039.68元,大写叁仟零叁拾玖元陆角捌分。现经核实你单位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核定有误,多领取2024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款项1519.84元。我局于2025年11月2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圳市企业稳岗返还资金退回告知书》,你单位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规程》第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退回我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深圳市金一实业有限公司《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市金一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社区怡翠路202号保利上城一期10栋07(15)
法定代表人:钟美英
经查,深圳市金一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情形,我局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失稳退决字〔2026〕08050044号《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我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向你单位发放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共计人民币453.12元,大写肆佰伍拾叁元壹角贰分。现经核实你单位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核定有误,多领取2024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款项226.56元。我局于2025年11月27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圳市企业稳岗返还资金退回告知书》,你单位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规程》第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退回我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深圳市集能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市集能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新联社区龙岗大道2002号1701
法定代表人:郭翔
经查,深圳市集能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情形,我局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失稳退决字〔2026〕08050098号《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我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向你单位发放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共计人民币962.88元,大写玖佰陆拾贰元捌角捌分。现经核实你单位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核定有误,多领取2024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款项481.44元。我局于2026年3月31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圳市企业稳岗返还资金退回告知书》,你单位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规程》第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退回我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锦仁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锦仁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宝南路48-1号101
法定代表人:傅伟军
经查,锦仁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情形,我局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失稳退决字〔2026〕08050094号《责令退回多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我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向你单位发放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共计人民币2039.04元,大写贰仟零叁拾玖元肆分。现经核实你单位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核定有误,多领取2024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款项1019.52元。我局于2026年3月31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圳市企业稳岗返还资金退回告知书》,你单位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规程》第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退回我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扩大
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扩大
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可获支持
为激励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 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
通知聚焦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的重要环节,全链条优化政策举措。扩大支持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的范围,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再贷款政策支持领域,将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扩展至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设施农业、消费商业设施等14个领域。提升贷款服务质效,着力做好对企业购买人工智能设备和软件服务的金融服务,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优化再贷款发放和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率。
通知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优化“两新”政策实施,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发挥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增量政策作用,强化政策协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中小科技型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的能力和质效,加快重点领域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推广应用。
有关部门将全力推动通知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加强跟踪监测和部门协同,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有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为产业转型升级营造有利金融服务环境。(记者 吴秋余)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前海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4〕15号),我局已完成2025年度前海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项目的受理及审核工作,审核结果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联系电话:0755-88105344,0755-88105355
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前海大厦T1栋2309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4)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2025年度前海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拟扶持名单 | 2025年度前海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拟扶持名单 | 2025年度前海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拟扶持名单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6年智库发展支持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高端智库集聚发展的办法》(深前海规〔2024〕24号),经我局审核,拟对2026年符合智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机构进行资助,现予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障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联系方式:0755-88105339
地址:深圳市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下达部分企业2025年度(第二批)前海外资奖励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外资奖励办法》(深前海规〔2024〕3号)以及产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现下达部分企业2025年度(第二批)外资奖励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深圳嘉道绿色低碳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家企业的外资奖励申请通过审核,奖励金额共计494万元,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统一安排,本资金为一次性拨付。
二、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电话:0755-88105252。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部分企业2025年度(第二批)前海外资奖励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 部分企业2025年度(第二批)前海外资奖励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 部分企业2025年度(第二批)前海外资奖励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 部分企业2025年度(第二批)前海外资奖励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警惕以投资RWA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关于警惕以投资RWA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时间 : 2026-06-15 16:59来源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近年来,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概念逐渐兴起。一些不法分子趁机以“金融创新”“科技红利”为幌子,通过蹭热度、套概念等方式从事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不法分子通常宣称专注于境内外不动产、新基建、文化藏品、名贵商品等“优质资产”,进行区块链代币化,许诺共享“科技发展红利”,通过社交媒体散播具有真实资产背书、高额收益、每日分红、接受政府监管等虚假信息,刻意打造具备国际化、高科技属性、收益可观、合规安全的虚假表象,骗取投资者信任,有的还通过多级推荐奖励机制,诱导投资者不断发展下线。实际上,这些项目资产真实性不明、收益来源不清,退出渠道不存在,运营主体不可寻,一旦资金崩盘或骗局暴露,不法分子则销声匿迹,投资损失难以追回。
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明确了“境内严禁,境外严管”原则,即禁止在境内开展RWA业务,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等服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不得赴境外开展RWA业务;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RWA相关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RWA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福永街道信访领域帮扶救助及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永街道信访领域帮扶救助及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16日
福永街道信访领域帮扶救助及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福永建设工作,激励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事业,鼓励及时举报并排除各类社会安全问题隐患,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平安和谐,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宝安区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管理办法》及区有关信访维稳工作政策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福永街道信访领域帮扶救助及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以下简称“奖励经费”),是指由政府财政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对我街道特殊疑难信访个案的信访人员给予临时性帮扶救助;对本街道见义勇为、社会稳定、群防群治、平安建设等有关促进平安建设工作做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奖励。
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四会”工作指导规则》的通知
深集资规〔2026〕1号
各区(新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四会”工作指导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
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四会”工作指导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四会”)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精神,针对本市股份合作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规则。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2026年第二批)
2026年6月18日,为进一步指导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的实施,财政部会计司发布8项实施问答和1项应用案例。具体包括:
一是配套《解释第19号》实施问答1项,明确如何区分补偿性资产与或有对价,相关链接为:
二是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相关实施问答2项,明确针对联营企业首次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统一会计政策相关问题、投资方针对联营企业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权益调整的会计处理问题,相关链接为:
1.http://kjs.mof.gov.cn/zt/kjzzss/sswd/cqgqtzzzsswd/202606/t20260618_3991862.htm
2.http://kjs.mof.gov.cn/zt/kjzzss/sswd/cqgqtzzzsswd/202606/t20260618_3991863.htm
三是政府补助准则实施问答1项,明确政府补助类型判断问题,相关链接为:
四是借款费用准则实施问答2项,明确新矿产资源法下企业取得的探矿权是否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问题、定制设备预付账款专门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相关链接为:
1.http://kjs.mof.gov.cn/zt/kjzzss/sswd/jkwd/202606/t20260618_3991865.htm
🌐 国际贸易(6条)
商务部关于印发《2026年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其额度表》的通知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批〔2026〕239号
【发文日期】2026年06月16日
根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11号(《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26号)有关规定,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委员会对2026年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进行了第二次招标,确定了中标企业及其中标数量,形成了《2026年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其额度表》。现予印发,请各中标企业凭商务部下达的中标数量及招标委员会下发的《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申领出口许可证,请各有关发证机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发出口许可证。
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2026年6月16日
2026年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招标
中标企业名单及其额度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2026〕1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南部战区、广东海警局:
《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东海事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6月16日
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游艇产业协同发展,规范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广东省水域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指定口岸入出内地且仅限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自由行的港澳游艇(以下简称港澳游艇)、驾驶人员及其乘客的管理。本办法所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以下简称内地九市),是指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85号(关于发布《2026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海关通关须知》的公告)
为支持上海举办2026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2026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海关通关须知》,现予以公布。
2026年6月16日
2026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海关通关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将为2026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等法律法规,对世赛相关进出境物资和人员实施监管。
一、信息备案
上海海关为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以下简称世赛执行局)办理临时备案登记有关手续。为便于世赛物资、人员抵达口岸后快速通关,世赛执行局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提前向海关提供世赛进出境人员、物资等相关信息。
二、暂时进境物资担保
对世赛暂时进境物资,由世赛执行局向上海海关提供海关依法认可的担保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办理担保。世赛利益相关方(以下简称利益相关方)持世赛执行局出具的《2026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进境物资证明函》(以下简称《证明函》,见附件1)和《2026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进境物资清单》(以下简称《物资清单》,见附件2)办理通关手续,可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担保。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87号(关于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供港澳蔬菜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促进贸易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六)《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的通告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9:07
2021年11月印发的《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商务服贸字〔2021〕47号)将于2026年11月到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的部署要求,确保市级服务贸易发展资金的延续性,我局在原政策框架基础上,结合新要求新趋势修订完善,形成《深圳市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通告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区12楼1207室叶先生收,联系电话:88107042,邮编:51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fwmyc@commerce.sz.gov.cn
以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匿名反馈意见一律不予采纳。
2.深圳市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6月18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跨境电商产业园企业遴选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跨境电商产业园2024年第一次公开征集企业购置厂房需求的公告》相关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5日收到深圳市粤探岩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斯达贸易有限公司共计2家企业的产业用房需求报名。2026年6月8日,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企业遴选专家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深圳市粤探岩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斯达贸易有限公司均满足遴选要求,拟予以准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1.附件:平湖跨境电商产业园意向企业遴选专家评审结果.pdf
📢 公示公告(8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的通知
建办〔202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及有关部门、数据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数据局:
为全面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推进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助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建立实施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赋予房屋建筑唯一的身份标识,推进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
到2027年底,实现新建房屋建筑统一代码赋码落图全覆盖,基本实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验收、交易、运维、更新改造等全生命周期“一码贯通”,推动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在城市更新、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到2030年底前,全面建成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高质量数据集,不断提升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城市智慧治理能力。
二、统一房屋建筑赋码落图管理
(一)统一房屋建筑代码标准。房屋建筑统一代码作为房屋建筑的统一身份标识,主要用于房屋建筑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支撑房屋建筑基础数据库建设和交换共享,贯穿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房屋建筑统一代码执行《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编码规则》。
关于取消深圳市深商传媒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深圳市科普基地称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2025年4月修订)及《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科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取消深圳市深商传媒有限公司、深圳花田盛世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华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单位深圳市科普基地称号。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6月18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备案公示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6号)要求,现对以下香港专业人士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755-88105488
联系邮箱:szqhbasq@qh.sz.gov.cn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序号 | 姓名 | 在港注册情况 | 拟同意备案的执业资格 | 任职企业
1 | 陈兆强 | 注册建筑师
4908 | 一级注册建筑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关于2024年度(第三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项目公示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府办函〔2022〕21号)安排,现将宝安区2024年度(第三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项目的拟奖励名单(见附件)在宝安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拟奖励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提出相关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75号宝安市场监管局401室(邮政编码:518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度(第三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项目工作意见”字样,联系电话:(0755)27836180,联系人:罗小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2026年6月18日
1.宝安区2024年度(第三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项目的拟奖励名单.xlsx
宝安区2024年度(第三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项目的拟奖励名单 | 宝安区2024年度(第三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项目的拟奖励名单 | 宝安区2024年度(第三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项目的拟奖励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奖励项目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关于2026年“食在广东・深圳之约” 福田区餐饮促消费活动服务平台企业遴选结果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食在广东・深圳之约”福田区餐饮促消费活动服务平台企业的公告》要求,现按程序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光合信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为福田区2026年“食在广东・深圳之约” 福田区餐饮促消费活动服务平台企业。
各有关当事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82918333—2628)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2026年6月17日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25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2025年4月修订)及《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管理办法》,市科协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考核工作。经专家评审、综合评价、公示等程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按照《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深圳市科普基地称号。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6月18日
2025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考核结果 | 2025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考核结果 | 2025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考核结果 | 2025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考核结果
序号 | 单位名称 | 考核结果 | 是否资助
1 | 深圳书城中心城实业有限公司 | 合格 | 否
福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服务相关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通知
有关组织和个人: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及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殡葬服务相关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强化行业常态化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现就我区开展殡葬服务相关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福田区辖区范围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纳入本次备案范围。
二、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所有符合条件且在我区办理营业执照的殡葬服务组织或个人须主动向我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无组织(机构)的个人按照以下排序原则办理备案:本市户籍地;本市社保缴纳登记所属辖区;本市居住证所属辖区(受理地址由前到后,如前一个条件不具备,顺延后一个)。
三、备案内容
(一)机构需提供材料
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罗湖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罗湖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2024年5月31日(含)前在罗湖区民政局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评估社会组织。
(二)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以上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提前申请参加2026年度评估。
(三)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时填报2023、2024、2025年度罗湖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