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日报 · 2026年08月07日
一杯咖啡满电出发·政策资讯日报
2026年8月7日 | 星期五
用一杯咖啡的时间,掌握每日政策动态
1. 住建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网上申报时间:8月7日至9月28日,推荐截止时间9月30日。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申报单位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各推荐单位于截止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2. 网信办:《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网信办发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7日。规定共50条,适用于处理10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处理者,涵盖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合规审计、外部独立监督机构设置、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与发布等义务。要求大型平台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体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设置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并接受外部监督。违规者将面临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3. 人社部等九部门: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人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邮政局、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发文,部署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三年扩围计划:2025年覆盖7个省份→2026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7年扩展至其他新业态行业。试点覆盖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群体,保障内容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死亡待遇等。
4. 人社部办公厅:《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规程(试行)》
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经办规程(试行),共64条,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规程对职业伤害保障的参保登记、缴费管理、伤害确认、待遇支付、异地就医、争议处理等全流程经办事项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平台企业按单缴费、每单计入保障基金,从业人员在接单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可申请职业伤害确认并享受相应待遇。
5. 电力安全生产"十五五"行动计划
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电力安全生产"十五五"行动计划。目标到2030年,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特大电力安全事故零发生。行动计划部署12项主要任务,涵盖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发电安全、电网安全、电力建设安全、电力网络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等领域,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6.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共抽查2483批次产品认证有效性,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情形,撤销764张认证证书。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等多个领域,覆盖电子电器、建材、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类别。被撤销证书的企业需停止使用相关认证标志,并及时整改。各认证机构应加强获证后监督,确保认证有效性。
7. CSMM贯标评估(GB/T 45989-2025)
国家标准GB/T 45989-202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SMM)贯标评估工作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已有595家企业通过CSMM认证。CSMM标准覆盖战略管理、过程管理、项目管理、组织支撑等四大能力域,分为五个成熟度等级。企业可通过贯标评估提升软件研发管理能力,认证结果可用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场景的能力证明。
8. 广东省工信厅:生物制造消费品揭榜挂帅(8月14日申报截止)
广东省工信厅发布生物制造消费品揭榜挂帅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4日。设11个攻关任务方向和10个消费品油剂专题,涵盖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材料、生物发酵产品、酶制剂、生物基化学品等领域。申报主体需为广东省内注册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每个攻关任务支持经费不超过500万元,消费品油剂专题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单位需通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9. 广东省工信厅:新型机电一体化关键材料揭榜挂帅(9月10日截止)
广东省工信厅发布新型机电一体化关键材料揭榜挂帅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0日。围绕9大材料方向设置攻关任务,涵盖高端装备用特种金属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功能陶瓷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传感材料等。申报主体需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基础,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申报。揭榜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攻关目标,通过验收后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10. 广东省人社厅: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粤人社规〔2026〕2号)
广东省人社厅印发《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26〕2号),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对广东省内职业伤害保障的参保缴费、伤害确认、待遇核定与支付、争议处理等经办流程作出规范,与国家层面经办规程衔接配套。明确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经办,平台企业按规定按单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缴费基数和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11. 广东省住建厅: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公示
广东省住建厅公布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结果公示名单。评选旨在表彰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广东省住建厅实名反映。
12. 市工信局:深圳市2026年第二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2026年第二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期为8月7日至8月20日,共涉及200余家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后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券、科技金融等政策支持。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可向市工信局实名提出。相关名单附件可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查询。
13. 市投资促进局:跨国公司总部能级奖励申报(最高800万元)
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开展跨国公司总部能级奖励申报工作,最高奖励800万元。网络填报时间:8月10日至8月19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8月17日至8月21日。申报主体须为在深圳市依法设立且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需满足年度营业收入、实缴注册资本、员工人数等门槛条件。奖励标准按总部能级分档确定,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人才引进、数字化转型等方面。
14.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征集(10月31日截止)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围绕10个方向征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固废处理处置、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监测、碳减排与碳中和、清洁生产、环境大数据等。征集技术需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入选技术将纳入深圳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15.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揭榜挂帅问题清单发布(8月13日截止)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揭榜挂帅问题清单,解决方案提交截止日期为8月13日。清单聚焦当前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和共性管理问题,面向全社会征集解决方案。揭榜成果将在9月中下旬举办的国际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周上展示对接,优秀解决方案将获得资金支持并优先推广应用。
16. 市市场监管局:在线调解平台下线通知(8月14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在线调解平台将于8月14日正式下线。平台下线后,原通过线上调解的消费纠纷、合同纠纷等事项,转为线下渠道办理。各市场监管所继续接受现场调解申请,企业和消费者也可通过12315热线、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提交投诉。建议相关企业及时调整纠纷处理流程,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畅通。
17.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专精特新培育赋能服务(免费)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赋能服务,面向全市专精特新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服务包含4个项目:①专精特新政策解读与申报辅导;②企业管理诊断与提升咨询;③数字化转型技术对接;④融资对接与资本路演。企业可通过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报名参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18. 市应急管理局:废止安全教育基地评定指引(9月8日截止反馈)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拟废止《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评定指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8日。废止原因系该指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安全管理实际需求,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评定标准。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应急管理局。
19.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融资担保跨省展业报告制度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通知,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跨省展业报告制度。融资担保公司跨省开展业务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展业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报告跨省展业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业务规模、风险状况、合作机构等。未按规定报告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20. 市科创局:技术经纪职称评审结果公示(56人,8月10日-14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公示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结果,共56人通过评审,公示期为8月10日至8月14日。技术经纪职称是技术转移服务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市科创局实名反映。通过评审的人员可按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21. 市人社局:美容职业技能竞赛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美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竞赛面向全市美容行业从业人员,设置理论知识竞赛和实操技能竞赛两个环节。竞赛成绩优异者可按规定晋升职业资格等级,并获得相应奖励。报名时间及竞赛安排详见市人社局官网通知。
22. 市住房保障署:安居房选房及摇号结果(056/058/059批次)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发布多批次安居房选房通告及摇号结果:056批次(缙熙园,55户),8月9日上午选房,需缴纳定金2万元;058批次(龙栖华府,87户),8月9日下午选房。两批次摇号结果已公布,选房顺序按摇号排位确定。059批次(山樾湾花园)摇号结果同步公布。选房家庭需按指定时间到达选房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3. 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启用(801台,8月3日生效)
深圳市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服务终端全面启用,全市共部署801台自助终端,自8月3日起正式运行。终端可办理社保查询、参保证明打印、社保卡业务、待遇认证等高频事项,实现社保业务"就近办、自助办"。终端分布信息可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支持社保卡和身份证识别登录。
24. 海洋专业职称评审表领取(8月7日-21日)
深圳市海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通知,评审表领取时间为8月7日至8月21日。通过2025年度海洋专业职称评审的人员,可到指定地点领取评审表及相关材料。领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需额外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评审表是职称聘任和档案归档的重要凭证,请及时领取保管。
25. 瞪羚企业证书常见问题解答(Q&A)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瞪羚企业认定证书相关常见问题解答。内容涵盖瞪羚企业认定标准、申报条件、证书使用、有效期管理、变更手续等常见问题。瞪羚企业是指跨越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认定后可享受融资支持、空间保障、人才服务等政策红利。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申报。
26. 宝安区:高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服务采购(45万元,8月11日截止)
宝安区开展高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8月11日。采购内容包括产业调研、政策咨询、企业服务等专业服务。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行业服务经验和专业团队,通过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
27. 光明区:乳鸽美食消费券商户报名(8月9日截止)
光明区开展乳鸽美食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9日。光明区内经营乳鸽菜品的餐饮商户可报名参与,入选商户将作为消费券核销单位,消费者到店消费时可使用消费券抵扣。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通过光明区消费促进平台线上报名。
28. 光明区:名校优才生活补贴公示(60人,8月10日-14日)
光明区公示2026年名校优才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共60人入选,公示期为8月10日至8月14日。补贴面向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并在光明区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按学历层次分档发放生活补贴。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光明区人才工作部门实名反映。补贴将直接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29. 福田区:劳动柔性执法听证会延期(8月18日15:00,8月10日截止反馈)
福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劳动柔性执法相关事项听证会延期至8月18日15:00举行。同时发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相关单位反馈截止日期为8月10日。听证会涉及劳动保障监察柔性执法适用范围、程序规范等内容,各相关用人单位可派代表参会。需反馈参会信息的单位请于截止日前联系福田区人社局。
30. 光明区: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项目公示(3个入库项目,8月7日-18日)
光明区公示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入库项目名单,共3个项目入选,公示期为8月7日至8月18日。入库项目聚焦国际化消费场景打造、跨境消费服务提升、国际品牌引入等领域。入选项目将获得区级专项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光明区商务部门反映。
31. 宝安区:宝地兴业空间供需对接会(8月13日,150人)
宝安区举办宝地兴业产业空间供需对接会,时间为8月13日,规模150人。对接会搭建产业空间供需双方沟通平台,重点推介宝安区优质产业空间资源,涵盖厂房、研发办公、仓储物流等类型。有空间需求的企业可现场对接,了解租金优惠、配套政策等信息。报名通过宝安区企业服务平台进行,额满即止。
32. 大鹏新区:促进旅游业消费措施(最高300万元,8月21日施行)
大鹏新区管委会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旅游业消费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6〕1号),自8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措施涵盖旅游项目投资奖励、旅游品牌创建支持、旅游消费促进、民宿产业提质升级等方面,单项最高奖励300万元。支持新引进国际品牌酒店、高端民宿集群建设、旅游演艺项目开发等,推动大鹏新区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33. 宝安区: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公示(第四批)
宝安区公示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第四批拟发放名单。补贴面向在宝安区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按购车价格分档给予补贴。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宝安区商务部门实名反映。补贴资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消费者账户,预计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账。
34. 罗湖区:餐饮消费券平台补充遴选(北京三快)
罗湖区开展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补充遴选工作,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入选补充遴选名单。美团将作为罗湖区餐饮消费券发放合作平台,负责消费券的技术系统支持、商户对接、核销管理等运营服务。消费者可通过美团APP领取并使用罗湖区餐饮消费券,到店消费时直接抵扣。
35. 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才安居补贴发放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示人才安居补贴发放名单(含陈桢权等人员)。补贴面向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就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人才层次分档发放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补贴资金按月或按季度拨付至申请人账户,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
一杯咖啡满电出发 · 政策资讯日报
2026年8月7日 | 星期五 | 本期共收录政策文件43份
国家级7份 · 省级4份 · 市级14份 · 区级10份
评论 (0)